註冊離岸公司即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塞舌爾等離岸司法管轄區成立公司,經註冊代理人遞交,一般 7–10 個工作天完成。離岸公司於當地毋須繳納利得稅、毋須審計,常用於控股、國際貿易及資產配置。安達成立費 $10,000,連首年政府及代理費用。
$10,000 起
四個步驟,一般 14 – 21 個工作天完成
以上註冊地本地不設利得稅,毋須提交審計報告,但每年須向當地註冊代理提交會計報表;如在香港有應課稅利潤,仍須向香港稅務局申報。在香港有業務需要向香港稅局申請商業登記,(惟不須提交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