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報稅懶人包 | 首年報稅、利得稅、離岸豁免

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報稅:稅務局於公司成立約 18 個月後發出首份 BIR51 利得稅表,須連與審計財務報表遞交。利得稅兩級制:首 HK$200 萬利潤稅率 8.25%,超出部分 16.5%;境外利潤可申請離岸豁免(稅務局)。

本文由 Henry Cheung, ACCA 撰寫及審核。Henry 是 Alpha Business Solutions Limited 的執業會計師,持有 ACCA 會員資格,公司同時持有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歡迎經 WhatsApp +852 6613 3101info@alphabusiness.com.hk 直接聯絡。

發布日期:

2026-08-06

最後更新:

2026-09-20
香港公司報稅懶人包

新公司何時要交第一次利得稅表?

大量剛開公司的老闆都以為「開完公司即刻要香港公司報稅」,其實並非。稅務局不會在你公司成立第一年就發利得稅報表,而是一般在公司成立後約 18 個月先主動發出首份利得稅報表,即是表格 BIR51(適用於有限公司)或 BIR52(適用於合夥業務)(稅務局:香港公司報稅表種類)。

這個 18 個月並非說你首 18 個月完全不使用理稅務,而是指稅務局主動寄表的時間點。在這段期間,你公司仍然需要保存完整的會計帳目、單據與銀行紀錄,因為第一份利得稅報表發出之後,通常只有 1 個月時間提交(如果沒有經稅務代表申請延期)。

特別要留意:首年報稅並非「先報稅、後審計」。香港公司法及《稅務條例》要求利得稅報表必須連同一份由執業會計師出具的經審計財務報表一併提交,不可先交報表、話審計報告遲補交。換言之,你要在首份利得稅表發出前後,已經準備好完整帳目交畀審計師出具報告,先可以交表。

若你逾期都未提交報表,稅務局有權作出「估計評稅」(estimated assessment),並在你的實際帳目遠未整理好之前,先向你徵收暫繳稅或罰款。這個往往令大量初次開公司的老闆手足無措——原本考慮住審計逐步做都得,結果收到一張金額遠高於實際利潤的稅單。

舉個實際例子:假設你公司在 2026 年 6 月 1 日成立、年結為 3 月 31 日,你的首份利得稅報稅表最快會在 2028 年 4 月左右發出。即是由開公司到收到第一張利得稅表,中間相隔接近兩年——但這兩年入面的帳目與單據都要齊全,因為報表一到手,審計報告與稅務調處理表都要跟住交。

利得稅如何計算?兩級制稅率與節省稅實例

香港利得稅實行兩級制稅率,在 2018/19 年度起沿用至今,2025/26 及 2026/27 課稅年度亦維持不變(稅務局:利得稅稅率):

應評稅利潤有限公司稅率非法團業務(獨資/合夥)稅率
首 $2,000,0008.25%7.5%
超出 $2,000,000 部分16.5%15%

要留意一個關鍵限制:同一集團之內,只可以揀一間實體享用兩級制優惠,其他關連公司仍然全數以標準稅率(16.5% 或 15%)計稅。稅務局經報表申報時要求申報是否有關連實體亦享有兩級制,防止集團拆細公司重複攤薄稅階。

節省稅實例(純屬計算示範,非個別稅務建議)

假設一間有限公司全年應評稅利潤剛好為 $2,000,000,比較「有兩級制」與「假設全數以 16.5% 徵稅」兩種情況:

項目兩級制實際稅款假設無兩級制(全數 16.5%)
首 $2,000,000 × 8.25%$165,000
$2,000,000 × 16.5%(假設)$330,000
應繳稅款$165,000$330,000
節省稅金額$165,000

換言之,在應評稅利潤剛好 $2,000,000 的情況下,兩級制令公司實際少交 $165,000 稅款——即是稅款直接減半。至於利潤超過 $2,000,000 的部分,兩級制的節省稅效果會逐漸攤薄(因為超出部分始終要交 16.5%),但首 $2,000,000 的節省稅金額是固定的 $165,000,適用於利潤達到或超過 $2,000,000 的有限公司。

這個純粹是說明兩級制運作的計算示範,實際稅款仍須視乎公司有沒有其他關連實體亦享兩級制、有沒有稅務調處理項目(例如不可扣稅開支、資本免稅額)等因素,建議實際報稅時交由執業會計師核實。

另外要提一提,稅務局在 2026/27 財政預算案下,就 2025/26 課稅年度的利得稅提供一次性 100% 寬減,上限為每個案 $3,000稅務局:利得稅稅率),這個寬減會自動於稽核評稅時反映,不須額外申請。

公司報稅要準備甚麼文件?

一間有限公司報利得稅,基本上要準備三份核心文件:

  1. 經審計財務報表(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由執業會計師(CPA)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出具,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及附註。
  2. 利得稅報表(BIR51,有限公司適用)——連與補充表格一併申報。
  3. 稅務調處理表(Tax computation)——將會計利潤調處理為應評稅利潤,例如加回不可扣稅的開支(罰款、私人開支)、扣除資本免稅額等。

這些文件的成本,會因應公司的交易量與總收入而有分別。以 Alpha 的收費為例,記帳費用按銀行交易筆數計算,500 筆以內由 $3,500 起;審計費則按公司總收入分級,總收入 200 萬以下的審計費為 $7,000。兩者相加,即是一間細規模貿易或服務公司每年會計及審計的大約成本。收入愈高、交易量愈多,相應費用會按級遞增。

離岸收入可以豁免利得稅?如何申請?

香港實行地域來源徵稅原則(territorial source principle)——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要徵收利得稅,源自香港以外的利潤原則上不用課稅(稅務局:利得稅稽征範圍)。稅務局就利潤來源地的判斷原則,主要參考《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21號》(DIPN 21),核心概念係「利潤產生的營運活動實際在何處進行」(operations test),而非公司註冊地或銀行帳戶所在地。

不過必須老實說明:離岸豁免申請是一項舉證責任非常重的申請,稅務局近年審批出亦愈趨嚴謹。單憑「客戶在海外」或「公司無香港辦公室」此類籠統陳述,遠遠不足以獲得豁免。實務上,稅務局會要求提交:

  • 買賣合約及相關通訊記錄(顯示洽談、簽約地點)
  • 發票及付款憑證
  • 員工工作地點及職能證明(哪個負責採購、哪個負責銷售決策)
  • 公司運作的實際流程說明(貨物有沒有經香港、有沒有香港倉存或辦公室)

稅務局會就每一單交易個別審視,並可能要求補交更多文件或安排面談。如果證明不充分,稅務局有權全數否定離岸申請,補徵稅款及利息。正因為此類申請牽涉大量文件整理與往來書信,Alpha 就離岸豁免全套回覆服務的收費為 $20,000/信,反映實際處理此類申請需要的工作量——並非一個「交少少文件就過骨」的簡單程序。

換句話說明:離岸豁免是香港稅制下真實存在的安排,但並非「自動免稅」,亦不應該被當成慣常節省稅手段去申請。建議先評估公司業務模式是否真正符合「利潤產生地不在香港」的實質要求,先決定值不值得投入資源申請。

不報稅/逾期報稅會如何?

假如收到利得稅報表而逾期未交,或者完全沒有申報,後果比想像中嚴重:

  • 稅務局可以直接作出「估計評稅」(estimated assessment),金額往往較實際利潤為高,令你先要墊付一筆可能超額的稅款,之後先經反對程序調處理。
  • 首次逾期未如期申報,一般會被徵收約 10% 稅務罰款(如報表在兩次或以上估計評稅發出後才提交,罰款可加至 20%);5 年內第二次違規罰款可達 20%(或 30%),第三次或以後可達 35%(或 50%)(稅務局:罰款政策)。
  • 持續不遵從、蓄意逃稅或作出虛假陳述,稅務局可以按《稅務條例》提出刑事檢控,最高罰款 $50,000 加 3 倍逃稅金額及監禁 3 年,董事需要負上個人法律責任(稅務局:罰款政策)。

若你已經收到稅務局查詢信,但公司帳目文件比較零散,很多老闆會揀交由會計師代為整理回覆,確保覆信內容完整與準確。以 Alpha 的收費作參考:一般文件列表查詢回覆服務為 $3,000,涉及較複雜的技術性查詢(例如涉及稽征範圍、成本入帳原則爭議)回覆服務為 $8,000

暫繳稅是甚麼?首年為何要交兩年稅?

很多老闆第一次收到利得稅單,會被金額嚇一跳——因為首年評稅通常不止一年的稅,而係「本年度稅款」+「下年度暫繳稅」一同出現,令繳稅金額表面上「雙倍」。

這個安排是香港稅制設計的一部分:因為香港利得稅是按實際利潤課稅,但稅務局要確保下年度的稅款可以追收,所以會在評定你今年稅款的另外,以今年的應評稅利潤作為估算基礎,預先徵收下一年度的暫繳稅(provisional tax)。當下一年度的實際利得稅表交上去、真實利潤計出之後,已繳交的暫繳稅會用來抵消該年度的實際稅款,多退少補。

如果你有合理理由相信下年度的利潤會大幅低於今年(例如:客戶流失、業務轉型、經濟環境轉差),你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暫緩繳交暫繳稅(holdover of provisional tax),常見理由包括預計應評稅利潤將少於上一年度的 90%。申請須在暫繳稅繳款限期前 28 日,或暫繳稅通知書發出後 14 日內提出(以較後者為準)。

常見問題

離岸公司要不要交利得稅?

「離岸公司」這個說明法本身要分清楚——如果你說明的是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但業務全部在境外進行,理論上可以就境外利潤申請離岸豁免,但必須向稅務局提交充分證明文件,並經過個案審核,並非自動豁免。如果你說明的是在 BVI、開曼等地註冊的離岸公司,本身不受香港利得稅管轄,但如果該離岸公司在香港有實際管理或營運,仍可能被視為在香港有應課稅利潤。
新公司成立後,稅務局一般約 18 個月後才主動發出首份利得稅報表,在這個時間之前未收到屬正常情況。如果你估計已經超過 18 個月仍未收到報表,可以主動聯絡稅務局查詢,或經會計師代為跟進,避免因遺漏申報而構成「不通知須課稅」的違規。
不可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及《稅務條例》,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由執業會計師(持執業證書的 CPA)進行獨立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公司董事或內部人員不可以自行簽發審計報告。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不能用作提交利得稅報表之用。
暫繳稅本身並非額外稅款,而是下一年度稅款的預繳。當下一年度的實際利得稅表計算出之後,已繳交的暫繳稅會自動用來抵銷該年度的實際稅款;如果暫繳稅金額多於實際應繳稅款,多繳部分會退回或用作抵銷未來稅款。如果你有合理理由相信下年度利潤會大幅減少,亦可以在限期內申請暫緩繳交部分或全部暫繳稅。

首次逾期一般會被罰款,約為稅務局評定的稅款 10%(如在兩次或以上估計評稅發出後才申報,可達 20%),5 年內再犯罰款會遞增;持續不遵從或涉及蓄意逃稅,稅務局可提出刑事檢控,最高罰款 $50,000 加 3 倍逃稅款及監禁 3 年(稅務局:罰款政策)。另外,稅務局亦有權先作出「估計評稅」,金額可能遠高於實際利潤,令公司要先墊付一筆不合理的稅款。

附:公司年結日 → 報稅延期限期一覽(Block Extension Scheme)

香港的利得稅報表通常在發出後 1 個月內須提交,但稅務局設有「稽核延期計劃」(Block Extension Scheme),經稅務代表可以按公司的會計年結日獲得延長申報限期,常見安排如下(以 2024/25 課稅年度報表為例,供參考,實際年度限期以稅務局每年公佈為準):

會計年結日範圍 年結代碼 一般延期後限期
4月1日 至 11月30日 N code 翌年 6 月初左右
12月1日 至 12月31日 D code 翌年 9 月中左右
1月1日 至 3月31日(有利潤個案) M code(Profits) 同年 12 月中左右
1月1日 至 3月31日(虧損個案) M code(Loss) 翌年 2 月初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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